為了護航臺灣職安卡政策,政府文宣正在暗示誤導一個不存在的問題|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不能被消失
職安卡不是問題,但「強制+指定機構+取代雇主責任」才是真正的危險-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
政策誤導 vs 法院現實:職安卡不是免責令,雇主仍可能會被判刑/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
敷衍了事的職安卡文化,是台灣職安最大的假議題/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
台灣職安卡及其數位學習平台,那是一個華而不實、剝削勞工、勞民傷財、疊床架屋、矛盾又畸形的職安教育政策,是不是有圖利的問題?查一下吧!
洪部長,畸形的職安教育政策,讓勞工花錢重覆訓練,明的說一套、暗的做一套的擾民,又要圖利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