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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职安卡及其数位学习平台,那是一个华而不实、剥削劳工、劳民伤财、叠床架屋、矛盾又畸形的职安教育政策,是不是有图利的问题?查一下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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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规及立法精神,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规则中的一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就是公司对员工的勤前安全教育,台湾职安卡及训练机构办训制度,不合乎法规规定,造成劳工需花钱花时间到特定机构重覆接受训练,矛盾畸形、劳民伤财,以目前劳工约一千万人都需要到特定机构上课计算,这让人民每年需要多花数十亿的金钱支出,数百亿的社会成本,剥削劳工职安教育产业链?是不是有图利的问题?
依据:
职业安全卫生法第 32 条
雇主对劳工应施以从事工作与预防灾变所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及训练。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规则,事业单位办理一般安全卫生教育(截录摘要引述条文)
第 17 条
第一项 雇主对新雇劳工或在职劳工於变更工作前,应使其接受适於各该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但其工作环境、工作性质与变更前相当者,不在此限。
第二项 无一定雇主之劳工或其他受工作场所负责人指挥或监督从事劳动之人员,应接受前项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第 20 条
第一项 安全卫生之教育训练,得由下列单位(以下简称训练单位)办理:
第八款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办训请准备课程表相关之训练计画、受训人员名册、签到纪录、师资及课程内容、训练教材,课程纪录保存三年。
职安署依据上述规则推动的台湾职安卡及训练机构办训制度产生下列问题:
一、 不合乎法规规定:
1、 台湾职安卡及办训单位是雇主?还是工作场所负责人指挥或监督的人?提供教育於法无据。
2、 台湾职安卡及其训练机构无法依照劳工公司状况,针对训练规则附表十四规定的课程内容,提供上课劳工该公司的工作守则、自动检查、作业程序…等教育,不合法规要求。
二、 矛盾又畸形:
职安署依据上述法规,避免劳工重覆训练推动台湾职安卡

结果造成劳工必须重覆训练就是因为这个制度,公司已经依照法规为劳工完成教育且提供合乎法规的课程纪录,有些企业(特别是国营企业及公共工程)还是要求劳工一定要再花钱花时间去上台湾职安卡的课程或一定要到外面训练机构再上一次课,向政府求助,政府回覆:要求事业单位劳工再受训部分,尚无违反职业安全法相关规定
为了避免劳工重覆训练,制定一个让劳工重覆训练的制度,不够矛盾又畸形吗?还是要图利谁?
三、 华而不实,劳民伤财:
职安署於「职业安全卫生数位学习平台」建置多门及多国语言之营造业一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在职训练数位课程?那就更是鬼扯,花了大笔纳税人的钱,建置一个华而不实的平台,依照教育训练规则第 17 条 第四项 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网路教学课程,其时数至多采认二小时。不足的时数呢?有哪个单位有补充时数的课程?没有!就是没有!不用再要我们洽询训练机构了!就是没有!到头来即便事业单位已依法完成训练,还是要再掏钱花时间重新再上6小时的训练,花时间上的数位学习,就只是上了个寂寞而已!
莫忘世上苦人多啊~这就是雇主对劳工的勤前安全教育啊,为什么还是一定要进场的劳工花钱花时间再到外面重覆上课呢?要损失一天的工作,还要花一千多块钱,一千多块是有些人好几餐的餐费ㄟ,为了生计,有人为了上课,中午没钱吃饭ㄟ,为什么要这样刁难劳工呢?如果为了劳工安全,请加强维护设施标准、安全稽核、自动检查、作业程序.......才是正道吧!删了吧,这种剥削劳工的政策预算就全部删了吧。